关于推荐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妇幼保健系统药学专业发展,根据本会《章程》和《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由王穗琼、何艳玲、蒋绍艳、朱江华、张琳、邢英华、李文斌、王功顺等主任提交的《药学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申请表》收悉,经审定,同意筹建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药学专业委员会。
经第一次筹备会议商定,委员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委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会员(凡我会单位会员中的医务人员均已为我会个人会员,非单位会员的人选届时须办理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二、遵守《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章程》和《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维护协会声誉,热心、支持协会工作,办事公正、公平;
三、地级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推荐的人选原则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年龄上原则不超过60周岁,且在职在岗。
现分配你单位委员名额2名。请填好《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于6月15日前扫描并发至协会邮箱。
特此通知,请予支持。
附件: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专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微信公众号 会议广场 委员推荐表下载)
联 系 人:罗老师 13928873693 020-83703446
E - mail: gdmcha@163.com
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