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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社会母婴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单位:
本会社会母婴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已届满。根据本会《章程》和《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委会换届筹备组研究,拟定于今年进行换届,现将有关委员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社会母婴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仍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委员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必须是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会员(凡我会单位会员中的医务人员均已为我会个人会员,非单位会员的人选届时办理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二)遵守《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章程》和《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维护协会声誉,热心、支持协会工作,办事公正、公平;
(三)地级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推荐的人选原则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推荐中级以上人员);
(四)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且在职在岗。
二、现分配你单位委员名额1名,候选人可为从事护理、新生儿、围产、产后康复等相关科室的医护人员。请填好《社会母婴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于9月6日前发扫描件至我会邮箱。
特此通知,请予支持。
 
 
附件: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专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可在我会网站www.gdmcha.com下载中心下载:下载中心   专业专家委员会申请相关表格  委员推荐表)
 
联 系 人:罗翠云 13928873693 办公电话:020-83703446 
    编:510055                        E-mail: gdmcha@163.com
单位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323号临江商务中心19楼
 
 
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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