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承接省卫计委《产前诊断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
省卫计委2014年4月28日印发通告(粤卫通【2014】6号),经公告事宜、报名竞争、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名单和签订协议等程序,自2014年5月1日起,全省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移交给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承担。全省拟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含新办、遗失补办、校验、注销)向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提交申请。
5月4日,该项转移职能具体交接工作在省卫计委妇幼处进行,我会负责人郑重表示,协会一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做好核发工作。
( 粤卫通【2014】6号 http://www.gdwst.gov.cn/a/zhgg/2014050411657.html)
(协会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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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该项转移职能具体交接工作在省卫计委妇幼处进行,我会负责人郑重表示,协会一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做好核发工作。
( 粤卫通【2014】6号 http://www.gdwst.gov.cn/a/zhgg/2014050411657.html)
(协会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