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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提供以产科和新生儿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降低无医疗指征的剖宫产,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于2014年启动了“创建母婴友好医院”项目。至今,全国已有26省(市)的340家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及综合医院经评审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其中我省31家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一)已先后通过我会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两级评估,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并分别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医院表彰及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受到表彰。

根据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的要求,我会决定继续在全省有关单位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向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的单位要按照《母婴友好示范医院十条标准》认真创建,加深母婴友好医院理念的认识,在自评达到标准后填写《母婴友好示范医院申请表》于2021630日前报送协会业务部。

二、协会汇总《母婴友好示范医院申请表》后,拟于20218月底前组织省级评审。

三、协会将省级评审合格者,上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组织国家级专家组进行复核。

四、“母婴友好医院”牌匾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统一颁发。

特此通知,请予支持。  

附件:一、广东省“母婴友好医院”名单

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含附件)

 

联系部门: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吕方柳  13433969534  E-mail:gdmcha@163.com     

产科与促进自然分娩专业委员会  林小红 13535277631

                                                  罗彩红 180388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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