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哺乳指导暨高级催乳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妇幼保健机构:
我省为人口大省,随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每年人口出生量将会随之较大幅度的增加。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不断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提升临床指导与协助产妇顺利哺乳能力,帮助爱婴医院开设母乳喂养门诊,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实现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以上的目标,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与上海懿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联合在广州举办“哺乳指导暨高级催乳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宗旨
课程由国际认证哺乳顾问IBCLC参照国际课程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旨在逐步与国际接轨,培训更多系统掌握理论与实践、与国际接轨的人才。
二、培训目标
(一)掌握哺乳指导职业规范与操守以及职业安全保护。
(二)掌握乳房解剖结构与泌乳机转原因以及婴儿生长发育概况。
(三)掌握母乳哺育知识与技巧为准妈妈、产妇提供一对一母乳喂养的知识咨询服务。
(四)掌握哺乳期乳房常见疾病的症状及其产生的原因,为乳汁淤积、乳腺炎、乳汁量供需不平衡的产妇提供乳房护理服务。
(五)掌握哺乳初期、辅食添加、离乳等关键时期母乳喂养要点,为妈妈及其家庭提供哺乳指导服务。
(六)了解哺乳期女性心理特点,为产妇及家人进行心理辅导。
三、培训内容
共60小时课程,包括泌乳领域相关理论、哺乳的实际协助与咨询技巧、哺乳期常见问题及处理,哺乳期乳房护理手法等。主要核心课程有:
(一)乳汁成分与营养;
(二)泌乳生理、解剖与机转;
(三)评估观察哺乳与成功协助;
(四)哺乳关系及常见问题处理;
(五)乳房常见问题及处理;
(六)哺乳期无痛乳房护理手法;
(七)哺乳婴儿的生长发育、作息与安抚;
(八)母婴常见疾病与哺乳;
(九)咨询技巧与服务关系处理;
(十)执业相关理念与原则。
四、培训时间:2016年6月16-25日,每期10天。
五、培训地点:广州市(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六、参加对象:产科和儿科医生、孕妇学校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等妇幼保健机构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以及有志于从事母乳哺育的人士。
七、主要授课老师
(一)赵文虹。懿英联合创始人,华人泌乳顾问协会(CLCA)中国区联络人;中国首批国际认证哺乳顾问IBCLC,从事母乳哺育教育及服务领域多年,帮助数千位妈妈解决哺乳期乳量不足、哺乳疼痛等问题。并担任懿英讲师,负责课程统筹、设计及部分课程教学,培训逾百位专业母乳哺育指导。
(二)龚雪。懿英认证讲师,国际认证哺乳顾问IBCLC,护理硕士,注册护士,助产士,华人泌乳顾问协会会员。现任职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从事临床、教学及研究工作,研究范围涉及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妊娠期糖尿病护理、妊娠期体重管理等领域。
(三)金喆君。懿英认证讲师,中国首批国际认证哺乳顾问IBCLC,华人泌乳顾问协会会员。十年一线教育工作经验。2011年开始从事母乳哺育支持教育与服务工作,帮助数千位妈妈解决母乳不足、职场哺乳等哺乳期困扰,并负责懿英哺乳指导与父母课堂课程开发与教学。
(四)李菲。懿英教育讲师,国际认证哺乳顾问IBCLC,注册护士,护理师级,国家孕产妇教练,华人泌乳顾问协会会员,美国孕产妇普拉提教练。2014年加入懿英参与母乳哺育教育及服务工作,帮助孕产妇妈妈积极准备,轻松分娩,并尽早顺利哺乳。同时担任懿英讲师,负责部分课程开发及教学。
八、课程说明
(一)本课程为正规的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旨在帮助学员掌握遵循自我哺育意愿,掌握哺育方法与技巧,达成哺育目标,并非仅面向有意参加人社部高级催乳师考试之学员,亦可作为产科、儿科等临床医护伙伴、催乳师、育婴师、月嫂等母婴照护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精进课程。
(二)完成全部课程后并通过考试,可获得国家人社部高级催乳师证书。
(三)主办方支持并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准则,不接受与母乳喂养相冲突的各种公司或集团等有任何利益关系发生的人。
九、课程费用:未税价8000元/人(可申请12个月分期付款,费用为8500元/人);含税价9200元/人。备注:含人社部高级催乳师考试费。食宿与交通自理。
十、课程咨询
企业官网:http://www.yiyn.com.cn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巨野路648号首层
企业电话:021-58526863
新浪微博:@懿英教育机构
联 系 人:
赵老师 13924165636(手机、微信同号)
朱老师 13816719091(手机、微信同号)
马老师susanma1998(微信号)
十一、有意参加学习者请填好《回执》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报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以便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黄彬 020-83836361
传真:020-83839390 邮箱:gdmcha@163.com
地址:广州市中山三路东皋大道礼兴街8号4楼。
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6年4月20日